闫超律师
闫超律师个人简历
闫超律师,北京资贸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,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导师,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,企业合规师(高级)。
闫超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获法学硕士学位,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,拥有19年刑事辩护与法律从业经验,多年来致力于刑事法律研究及刑事辩护工作,曾办理过多起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,有效地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,部分案件还成功进行了无罪辩护。以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。
曾代理案件:
一、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周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再审案,(2009)民申字第1243号
二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,内检民监【2021】15000000096号
三、不起诉案件:
1、梁某涉嫌职务侵占案,京海检刑不诉字【2007】第104号
2、陈某向原海淀区区长周某单位行贿案,京检二分刑不诉【2008】0014号
3、赵某袭警罪案,京朝检刑不诉【2021】540号
4、龚某盗窃罪案,京海检刑不诉{2023}126号
5、孙某故意伤害罪案,京朝检刑不诉{2023}130号
四、无罪案件:
1、陆某偷税罪(2009)一中刑终字第705号
2、何某虚开发票罪案,撤案
3、杨某诈骗罪案,撤案
4、陈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案,撤案
5、赵某虐待罪案,撤案
五、二审发回重审案件:
1、吕某诈骗案,二审发回重审(2018)吉07刑终164号
六、代理刑事被害人案件:
1、方某故意伤害案,代理被害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,(2015)一中刑初字第1297号
七、涉黑、恶类案件:
1、季某(第一被告)因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于2006年9月21日被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10月26日,以涉嫌强迫交易罪被逮捕。经过律师从法律、证据和事实上对本案的缜密分析、论证,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法律意见,取消了对季某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指控,城检刑诉【2007】212号。
处理结果:潍城区人民法院认定了强迫交易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寻衅滋事罪、非法占用耕地罪四项罪名,(2007)潍城刑初字第192号避免了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。
2、尹某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、敲诈勒索案(2006)高刑终字第439号
3、王某故意伤害案(伤害致死),(2008)东刑初字第60号
4、吕某强迫交易案(2020)京0102刑初560号
5、记者熊某敲诈勒索某知名电视直销公司案
6、魏某非法拘禁案,(2019)京0105刑初1729号
7、赵某非法持有枪支案,(2017)京0105刑初1554号
8、王某聚众斗殴案,(2016)京0105刑初2025号
9、杨某故意伤害案,(2016)京0105刑初1619号
10、宋某容留他人吸毒案,(2015)大刑初字第852号
11、李某包庇罪案,(2014)聊东刑初字第274号
12、刘某盗窃案,(2019)京0115刑初551号
13、陈某盗窃案,(2017)京0105刑初2806号
八、涉案被告人、被害人众多,全国范围内影响大案件:
1、在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中代理本案第二被告(亿霖集团法定代表人屠某),(2007)二中刑初字第2476号
处理结果:由起诉时第二被告到宣判时为第四被告
2、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洗钱案,(2021)京0102刑初276号
3、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九、诈骗类犯罪类案件:
1、金某诈骗罪案,(2008)通刑初字第2号
2、郭某诈骗罪案,(2009)衡刑初字第26号
3、田某诈骗罪,(2020)京02刑初28号
4、薛某诈骗罪
5、张某诈骗罪案,(2019)京0105刑初2487号
6、杨某诈骗罪案,取保候审后结案
7、吕某诈骗案,(2018)吉07刑终164号
十、职务、贪污、贿赂类犯罪案件:
1、原西城法院院长郭某之弟张某与郭某共同贪污受贿案(2008)一中刑初字第3865号
2、中国药学会原副秘书长刘某受贿案(2007)西刑初字第756号
3、樊某介绍贿赂案(2009)房刑初字第380号
4、陈某单位行贿案,京检二分刑不诉【2008】0014号
十一、涉税类案件:
1、沙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(2021)京刑终183号
2、何某虚开发票案
十二、刑事申诉案件:
1、赵某故意伤害、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(2022)浙刑申47号
2、管某故意伤害案,(2021)冀04刑申49号
3、高某诈骗案
十三、刑事控告、报案类案件:
1、代理秦某及其公司控告李某、王某诈骗并成功立案
十四、其他刑事案件:
1、田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,(2007)东刑初字第515号
2、郭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(2021)鄂1003刑初84号
3、刘某虐待被看护人案,(2019)京0114刑初1053号
4、侯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,(2019)京0112刑初35号
5、陈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,解除取保候审并结案
6、董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
7、王某侵犯商业秘密案
8、崔某挪用公款案
9、郑某非法生产、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案